她欣赏了会儿照片。又欣赏了会儿真人。怎么看都看不够。
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秋词觉得自己以后不可能再遇到跟邹行光一样完美的男人了。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尝过山珍海味,如何还能回头啃糠咽菜。她大概率要孤独终老了。
不过这样也好。她本来也没那么期待爱情和婚姻。比起投身一段感情,和一个男人共同组建家庭,经营婚姻,她觉得还是搞钱更实在。男人会背叛你,爱情会破灭,婚姻也会成为一具牢笼,可钱永远都是女人的底气。何况她的目标还没完成,两百万是天文数字,她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
昨晚已经和邹行光道过别了,秋词打算提前走人。如果和往常一样的话,他把自己送上地铁,她会忍不住哭出来的。他那么细心敏感的人,肯定会看出端倪。到时候就没法收场了。
她站在床边把衣服穿好。用酒店的便签纸给邹行光留了言。
写完,把便签纸压在他手机下面。
背上帆布包,抱上那两枝向日葵,最后扫了一眼床上的人。她转身离开。
——
邹行光的生物钟一向准时,每天一到六点半,他就会准时醒来。
可惜今天他睡得很沉,直到快八点了,他才醒。
屋子里没人,卫生间也没人。
他有些不适地在房间里转了转。随后看见手机下面压了张便签纸。
女孩娟秀的小字印在纸上。
【zou先生,临时有事,我先走了。辛苦你退房。】
底下还画了个笑脸。
这么多次下来,每一次都是两人一起走的。秋词今天提前走了,邹行光还有些不适应。
他今天在儿科住院部值晚班,不用着急回医院。可秋词先走了,他一个人也没必要继续待在酒店。
简单洗漱完,他开始收拾东西。
换下的衣服,床单,一样一样装进双肩包。最后才是秋词送的那支毛笔。
昨晚匆匆扫了一眼,也没仔细看。今天才注意到这是一支狼毫笔,笔杆是实木材质,印着生动的竹枝纹路。笔端刻了几个细小的文字:zou先生。
专门找人刻了字,这支毛笔小姑娘是花了心思的。
这些年,邹行光收过不少礼物,比这支毛笔贵重的不在少数。可没有一份礼物能这样贴合他的心意,让他感到无比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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